中国建筑文化研究会关于董丹处理决定
根据《社会组织管理规定》相关规定及本会章程研究会日常事务由秘书长负责,但在近年工作中董丹利用自己办公室主任的身份阻断秘书长与研究会成员的正常沟通,在研究会的各项工作及财务管理上出现严重违规违纪情况。现决定解聘董丹(董亚娟)作为研究会的工作人员并撤销其中国建筑文化研究会办公室主任一职、暂停其在中国建筑文化研究会的理事、常务理事、副秘书长职务,接受组织进一步审查。审查期间董丹(董亚娟)不得以我会身份开展任何活动。即日起董亚娟必须将研究会所有与工作及有关的材料按规定向工作组交接,否则研究会将追究其全部法律责任。